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文件
时间:2015-10-11 00:00:00
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学助[ 2015] 21号
1、奖励对象: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12、13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3、奖励名额:学院总名额两人,分配为12级一人,13级一人(两个名额中一个为确定名额,另一个为参加学校比赛名额)
4、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上学年德育测评为班级前30%(即优秀,测评细则详见附件1)。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5%(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比较),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计算机二级、CET-6成绩均合格。
(3)综合素质全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心灵呵护志愿团、“暑假三下乡”、特殊学校实践、戒毒所实践等活动(要有相关证明),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副部长(包括副部长)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5%,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如下:
①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竞赛具体指: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英语演讲比赛、数学建模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力学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
④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评审程序
①下达指标: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共两个名额分配为12级一人,13级一人,。
② 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1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以及一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附件5)。
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我院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两名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④ 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见附件6)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纸质文本一份)。
6、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7、10月15日下午5:0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本)、《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纸质文本)和《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文本)同时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附件:1、能力测评细则
2、(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5、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
6、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
测评细则(仅针对测评学年)2014-2015学年
此细则分为“能力加分”和“能力减分”两部分,测评时须按照以下情况进行统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随意加减分。
一、能力加分:(仅限于测评的学年)
(一) 担任学生干部
① 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院党建会副书记 + 30分
② 校∕院级副主席 + 27分
③ 校∕院级部长、年级长、院党建会部长、各党支部副书记 + 24分
④ 校∕院级副部长、院党建会副部长、班长、团支书、新生助班 + 21分
艺术团团长、礼仪队队长、纪检大队队长享受副部长待遇 + 21分
⑤纪检大队队员、危机信息员、寝室长、蹲点党员、各支委 + 18分
⑥学习委员、文体委员、各部门助理、书画组组组长、志愿团中队长 + 15分
⑦礼仪队队员、各部门委员、书画组组员、应急小分队、外联委员、社团团支书 + 12分
1、所有选项不累计加职务分,取最高项
2、中途离任者不得加分
3、中途上任者以三个月以上为有效,以上任月份折算分数。所有干部为14-15学年干部,也即换届前担任干部才予加分。换届后干部明年评奖再加分
(二) 获国家、省、校、院级奖励(仅限个人奖励,凭证书加分)
① 挑战杯(大挑)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100 90 80 70
第二作者 95 85 75 65
其他成员 90 80 70 60
省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60 50 40 30
第二作者 55 45 35 25
其他成员 50 40 30 20
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20 18 16 14
其他成员 18 16 14 12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②挑战杯(小挑)获奖---节能减排、创业大赛等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80 70 60 50
第二作者 75 65 55 45
其他成员 70 60 50 40
省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40 35 30 25
第二作者 38 33 28 23
其他成员 35 30 25 20
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20 18 16 14
其他成员 18 16 14 12
各类课题、项目 负责人 其他成员
省级 20 18
校级 12 10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③英语演讲赛获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国家级 60 50 40 30 20
省级 20 17 14 11 8
校级 8 6 4 2 1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④校运会获奖:
破纪录 + 10分∕次
第一名 + 8分∕次
第二名 + 7分∕次
第三名 + 6分∕次
第四名 + 5分∕次
第五名 + 4分∕次
第六名 + 3分∕次
第七名 + 2分∕次
第八名 + 1分∕次
注:破纪录和第一名可重复加分。团体比如接力赛获奖,团体每人可加分
⑤各类比赛(学工、就业、团委、学院等单位组织的各类比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 18 16
省级 15 12 10
市级 9 8 7
校级 6 5 4
院级 3 2 1
注:学院组织的比赛必须是面对全院学生都参与的,专业组织的不包括在内。各类比赛比如征文、知识竞赛、演讲赛等等。优胜奖参照下一等次最高加分。比如省级优胜奖则按市级一等奖加分。
⑥军训先进个人、党校优秀学员 + 1分
(三) 获集体奖励(凭证书加分)
团队负责人 参与者
2.班级获得优秀班集体不包括在内,寝室卫生校院优秀+1分/次,以周统计为准
(四) 发表文章(凭证书或刊物加分)
媒体、报刊、网站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报刊 校网站 院网、刊
加分 15 10 5 3 2 1
备注:所有新闻及图片只第一作者加分(比如一则新闻中有图片及文字,只有文字的第一作者及图片的第一拍摄者加分,如若文章是合写文章,则平均分配分数,一篇文章合计只加一分)
(五)实践
参加学院组织的 “暑期三下乡”“心灵呵护志愿团活动”“特殊学校实践”“戒毒所实践”“敬老院志愿行动”等以上的各种实践(要有相关证明),个人实践实习不算在内。
一周以内 4分/次
一周以上 6分/次
2、心理咨询师二级、人力资源师二级、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四级、会计证 +7分
备注:同类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比如英语过四级、六级只加六级分)
二、能力减分(仅限于测评的学年)
(一)违纪
① 受学校、学院处分学生包括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学生评优一票否决,可不参与打分
② 通报批评(包括升旗、上课、早签、晚归等各项集体活动,经查实未经许可缺席者)
校级 -4
院级 -2
备注:所有未经批准外宿学生,如被查实,取消评优、入党、贫困生认定、资助等资格,一票否决!开学及节假日未经批准未按时到校者,一票否决!
(二)学习
测评学年挂科 - 4分∕门
附件2: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湖南科技大学 院系: 学号: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6.推荐人(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王伟清副书记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学院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需原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学工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好“属实”字样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附件4: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附件5: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
附件6: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学校名称(公章):湖南科技大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
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细则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5〕37号)、《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科大政发[2011] 83号),以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如下:1、奖励对象: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12、13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3、奖励名额:学院总名额两人,分配为12级一人,13级一人(两个名额中一个为确定名额,另一个为参加学校比赛名额)
4、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上学年德育测评为班级前30%(即优秀,测评细则详见附件1)。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5%(以“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比较),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计算机二级、CET-6成绩均合格。
(3)综合素质全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心灵呵护志愿团、“暑假三下乡”、特殊学校实践、戒毒所实践等活动(要有相关证明),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副部长(包括副部长)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5%,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具体如下:
①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竞赛具体指: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英语演讲比赛、数学建模竞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力学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
④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评审程序
①下达指标: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共两个名额分配为12级一人,13级一人,。
② 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填写并打印2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1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以及一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附件5)。
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我院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两名进行集体研究,等额推荐出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④ 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见附件6)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纸质文本一份)。
6、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7、10月15日下午5:0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文本)、《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纸质文本)和《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纸质文本)同时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附件:1、能力测评细则
2、(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5、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
6、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
测评细则(仅针对测评学年)2014-2015学年
此细则分为“能力加分”和“能力减分”两部分,测评时须按照以下情况进行统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随意加减分。
一、能力加分:(仅限于测评的学年)
(一) 担任学生干部
① 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院党建会副书记 + 30分
② 校∕院级副主席 + 27分
③ 校∕院级部长、年级长、院党建会部长、各党支部副书记 + 24分
④ 校∕院级副部长、院党建会副部长、班长、团支书、新生助班 + 21分
艺术团团长、礼仪队队长、纪检大队队长享受副部长待遇 + 21分
⑤纪检大队队员、危机信息员、寝室长、蹲点党员、各支委 + 18分
⑥学习委员、文体委员、各部门助理、书画组组组长、志愿团中队长 + 15分
⑦礼仪队队员、各部门委员、书画组组员、应急小分队、外联委员、社团团支书 + 12分
1、所有选项不累计加职务分,取最高项
2、中途离任者不得加分
3、中途上任者以三个月以上为有效,以上任月份折算分数。所有干部为14-15学年干部,也即换届前担任干部才予加分。换届后干部明年评奖再加分
(二) 获国家、省、校、院级奖励(仅限个人奖励,凭证书加分)
① 挑战杯(大挑)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100 90 80 70
第二作者 95 85 75 65
其他成员 90 80 70 60
省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60 50 40 30
第二作者 55 45 35 25
其他成员 50 40 30 20
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20 18 16 14
其他成员 18 16 14 12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②挑战杯(小挑)获奖---节能减排、创业大赛等赛事
国家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80 70 60 50
第二作者 75 65 55 45
其他成员 70 60 50 40
省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40 35 30 25
第二作者 38 33 28 23
其他成员 35 30 25 20
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第一作者 20 18 16 14
其他成员 18 16 14 12
各类课题、项目 负责人 其他成员
省级 20 18
校级 12 10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③英语演讲赛获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国家级 60 50 40 30 20
省级 20 17 14 11 8
校级 8 6 4 2 1
注: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项得分
④校运会获奖:
破纪录 + 10分∕次
第一名 + 8分∕次
第二名 + 7分∕次
第三名 + 6分∕次
第四名 + 5分∕次
第五名 + 4分∕次
第六名 + 3分∕次
第七名 + 2分∕次
第八名 + 1分∕次
注:破纪录和第一名可重复加分。团体比如接力赛获奖,团体每人可加分
⑤各类比赛(学工、就业、团委、学院等单位组织的各类比赛)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 18 16
省级 15 12 10
市级 9 8 7
校级 6 5 4
院级 3 2 1
注:学院组织的比赛必须是面对全院学生都参与的,专业组织的不包括在内。各类比赛比如征文、知识竞赛、演讲赛等等。优胜奖参照下一等次最高加分。比如省级优胜奖则按市级一等奖加分。
⑥军训先进个人、党校优秀学员 + 1分
(三) 获集体奖励(凭证书加分)
团队负责人 参与者
- 团体参加省级及其以上各类集体比赛获奖 12 10
- 团体参加校级或校级各类集体比赛获奖 6 5
- 团体参加院级各类集体比赛获奖 3 2
2.班级获得优秀班集体不包括在内,寝室卫生校院优秀+1分/次,以周统计为准
(四) 发表文章(凭证书或刊物加分)
媒体、报刊、网站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报刊 校网站 院网、刊
加分 15 10 5 3 2 1
备注:所有新闻及图片只第一作者加分(比如一则新闻中有图片及文字,只有文字的第一作者及图片的第一拍摄者加分,如若文章是合写文章,则平均分配分数,一篇文章合计只加一分)
(五)实践
参加学院组织的 “暑期三下乡”“心灵呵护志愿团活动”“特殊学校实践”“戒毒所实践”“敬老院志愿行动”等以上的各种实践(要有相关证明),个人实践实习不算在内。
一周以内 4分/次
一周以上 6分/次
- 学习
- 计算机二级、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普通话过级、英语四级 +5分
2、心理咨询师二级、人力资源师二级、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四级、会计证 +7分
备注:同类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比如英语过四级、六级只加六级分)
二、能力减分(仅限于测评的学年)
(一)违纪
① 受学校、学院处分学生包括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学生评优一票否决,可不参与打分
② 通报批评(包括升旗、上课、早签、晚归等各项集体活动,经查实未经许可缺席者)
校级 -4
院级 -2
备注:所有未经批准外宿学生,如被查实,取消评优、入党、贫困生认定、资助等资格,一票否决!开学及节假日未经批准未按时到校者,一票否决!
(二)学习
测评学年挂科 - 4分∕门
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学工办
2015-10-08
2015-10-08
附件2: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入学时间 | ||||||||||||||||||||||
专业 | 学制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 (100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6.推荐人(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王伟清副书记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学院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需原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学工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好“属实”字样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附件4: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个人事迹简介: ×××,男,中共预备党员,湖南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2007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3.59。曾任院组织部部长、院团委第一副书记,现任校团委第一副书记兼校学生会主席。思想积极进取,集体荣誉感强。学习成绩优异,通过英语四级。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湖南省青年马克思骨干培训学员”、“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 经扫描处理的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
个人事迹简介: ×××,男,中共党员,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业2006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3.43。曾任院团总支书记、班长等职务。思想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成绩名列专业前茅,通过英语六级,全国软件设计师认证。乐于助人,深受老师同学好评。获“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多项荣誉。 | 经扫描处理的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
|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
个人事迹简介: 文字部分要求叙述简洁,突出特点,格式一致,字数尽量控制在200个字以内,内容依序为学生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所获荣誉三个部分,基本情况具体按照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二级学院和专业、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会以上任职加以描述,所获荣誉只记录省级以上荣誉。 | 经扫描处理的2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
| |
附件6: 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学校名称(公章):湖南科技大学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学生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