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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2 00:00:00
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 研究生院(部)的《关于做好201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
取得我校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评将指标共9个,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8个。
三、申请条件
参考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试行)。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主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审批表填写说明请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指南)见附见三)、《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四)、《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五)。
提交材料内容:《审批表》和《申请表》的纸质档一式两份,A4正反双面打印,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成绩单两份(研究生学生管理系统导出);《审批表》、《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提交材料时间:以方向为单位于10月8日中午11点前将纸质档提交学院学工办八教2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120749752@qq.com,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在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受理申诉,无异议后上报到学校。
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