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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辅导员日常查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辅导员日常工作,以课堂查堂、听课为重要手段扎实抓好学风建设工作,促进我院学生良好课堂习惯养成,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现对我院辅导员日常查课制度做以下要求:

    一、查课方式

1、查课按照“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班团志书每堂课都要查课,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请任课老师签名,做好自查工作;学工办辅导员老师每周抽查自己所带年级的课堂;学生会干部纪检部安排没课的人员抽查课堂。

2、每周定期查课次数不应少于两次,查课记录单由学工办统一制定。查课时间、班级和科目由学工办老师协商确定。

3、根据学院教学情况及教师讲课情况,可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查课。

   二、查课要求:

1、查课人员应按照课表进行查课,不得提前通知被查课人。

2、查课人员不得影响教师的正常教学。

3、查课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师及学生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谎报情况。

4、查课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查课单。在查课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情况。

5、查课情况由学工办统计、归档,并将查课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

6、查课学生干部因故不能例行检查,应事先委托他人代查,辅导员原则上查课不间断;

7、每月公布一次查课情况。

   三、查课结果公示及处理意见

1、对经常逃课、缺勤的学生,学生副书记、辅导员及班主任教师通过约谈、与家长联系等方式,帮助其转变思想认识,提高课堂出勤率。

2、查课结果由学工办老师,视情节轻重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湖南科技大学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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