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工作章程
时间:2011-10-02 00:00:00
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
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名称: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
第二条: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成立于2010年1月,隶属于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由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党委副书记王伟清教授担任指导老师。
第三条:本团宗旨:一切为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更加阳光,灵魂更加健康!
第四条:本团的精神:奉献、创新、求实、协作。
第五条:本团目的:培养青年学生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实践能力,立足校园,完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奉献社会,宣传志愿服务精神。
第五条:本团拥有完整而全面的成员选拔制度,部门规章制度,成员考核制度。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六条:凡取得湖南科技大学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承认本团章程、遵守本团管理办法、服从本团管理且自愿加入本团者均可注册成为本团志愿者。
第七条:本团志愿者凡自愿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注销的,需向本团递交注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注销(毕业视为自动注销)。
第八条:相关个人及团体志愿者详细奖惩机制及管理办法见本团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三章志愿者的权利及义务
第九条:志愿者权利:
(一)有参加本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各种相关教育和培训并享受相应奖励措施的权利;
(二)对本团的组织机构、组织成员以及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本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参加本团的各项志愿活动。
第十条:志愿者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章程》;
(三)维护本团的声誉和形象;
(四)志愿者除履行义务外,还必须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
(五)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决策团,决策团由团长和两名副团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向本团成员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爱好者博墅CC_6y V#s+s!b0s m9`r b@i Q B0
(六) 决定部长、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爱好者博墅CC_6y V#s+s!b0s m9`r b@i Q B0
(七) 领导本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爱好者博墅3Bg?E,d.X?B爱好者博墅CC_6y V#s+s!b0s m9`r b@i Q B0
(八)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爱好者博墅CC_6y V#s+s!b0s m9`r b@i Q B0
第十二条:本团管理机构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部长四名。本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爱好者博墅k
(一) 精通本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三) 尽心尽意致力于本团的事业,有爱心、具备一定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团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本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条:副团长职责:副团长协助团长处理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团长不在时,代理团长工作。
第十五条:本团下设心理辅导部、联络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财务部和文艺部六个部门。
第十六条:各部门组成及职责:
(一)心理辅导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策划、组织并开展志愿活动中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和调查等活动;
(二)联络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吸收社会爱心力量来支持本团志愿活动的开展;联系本团内成员;
(三)宣传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本团工作和活动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宣传资料整理制作、实地调查资料整理归档、支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四)网络信息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本团各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各级宣传机构和本团宣传工作部提供信息支持;报道本中心近期工作,向外投稿;活动及工作的影像及视频的采集和处理;
(五)财务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管理好本团的财务收支,并做好本团所有的财务收支记录、定期向所有成员公开财务情况;
(六)文艺部:由部长、委员组成。负责志愿团在开展志愿活动时的文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开展。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各阶层爱心人士的捐赠;
(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
(三)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经费的利用:
(一)建立严格财务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业的发展;
(三)经费及物资的募集和使用情况,必须真实完整地向社会公布;
(四)本团设“公益基金”。该基金主要由志愿者的募捐及社会人士、网友们的募捐及富余会费组成。本基金只用作于助学、济困、救灾、扶孤等公益活动的捐赠,
不得 作为团队日常开支,更不能挪做他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条:程序:
(一)由本团成员提出;
(二)决策团审定后可写入本章程;
(三)章程修改后15天内可提出异议和修改方法,可再进行商榷;若无异议将自15日后生效。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团在每学期初和期末召开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期初会议评选优秀志愿者、优秀委员、优秀部长、优秀工作者,同时介绍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各方面调整。期末会议需对本学期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公布学期账务开支情况。
第八章 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的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 2010年 11月 3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归湖南科技大学农村留守儿童心灵呵护志愿团决策团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共青团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