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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聘任石鸥教授为“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时间:2017-04-20 00:00:00
4月17日下午,我校在综合楼601会议室举行2017年度“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任仪式,正式聘任石鸥教授为我校“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校长李伯超、纪委书记刘宇文出席会议,人事处处长陈春萍、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代理院长李海萍、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党委书记李炳煌等相关人员与会。会议由刘宇文主持。
李伯超对石鸥任我校特聘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石鸥一直以来热切关心、指导我校的教育学科发展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之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教育事业,我校将与石鸥教授共同把握时代机遇,努力提高我校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及质量,争取向“省一流”学科迈进,扩大我校教育学科在湖南省高校中的影响。
石鸥对我校举行的庄重聘任仪式感到荣幸并表示感谢。“接下这沉甸甸的聘任证书,就像接下了一份厚重的教育责任。”石鸥表示将会尽职尽责,与我校一起携手奋进,为湖南省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并预祝我校教育学科顺利发展。
李海萍介绍,石鸥教授在多年的教育工作中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拥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聘任其为我校特聘教授,将会为我校教育学科发展注入新能量。
链接:
石鸥,师从著名教学论专家、全国第一届学位委员会委员张敷荣教授,1990-1992年留学西德,1993年回国后任教于湖南师范大学,1996年晋升教授,先后任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和研究生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院长。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师范大学211重点学科带头人、湖南省第一批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2009年调入首都师范大学并任特聘教授、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基本理论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学术著作和主编教材4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各级各类课题40余项,先后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余项。
现任全国教育实验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教学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育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伯超对石鸥任我校特聘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石鸥一直以来热切关心、指导我校的教育学科发展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在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之际,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教育事业,我校将与石鸥教授共同把握时代机遇,努力提高我校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及质量,争取向“省一流”学科迈进,扩大我校教育学科在湖南省高校中的影响。
石鸥对我校举行的庄重聘任仪式感到荣幸并表示感谢。“接下这沉甸甸的聘任证书,就像接下了一份厚重的教育责任。”石鸥表示将会尽职尽责,与我校一起携手奋进,为湖南省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并预祝我校教育学科顺利发展。
李海萍介绍,石鸥教授在多年的教育工作中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拥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聘任其为我校特聘教授,将会为我校教育学科发展注入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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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鸥,师从著名教学论专家、全国第一届学位委员会委员张敷荣教授,1990-1992年留学西德,1993年回国后任教于湖南师范大学,1996年晋升教授,先后任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和研究生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院长。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湖南师范大学211重点学科带头人、湖南省第一批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2009年调入首都师范大学并任特聘教授、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基本理论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学术著作和主编教材4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各级各类课题40余项,先后获得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余项。
现任全国教育实验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教学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育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