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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等文件精神,根据教指委《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教指委发2017-12号)进一步加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

鼓励和支持相关任课教师利用课程教学的机会,带领研究生深入基础教育一线进行深度学习,也鼓励校外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来校与本校教师合作,参与教材开发、课程教学、案例教学等。

各专业领域开设的《××教学设计与实施》课程原则上应由本校教师和基础教育一线专家合作授课,建议最大限度地邀请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优秀教师授课20课时在校内授课,16课时在校外专家所在单位授课(课酬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筹解决

二、教学技能训练

(一)训练时间

安排在第2学期进行,训练时间为36课时。

(二)训练要求

每个研究生需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准备不少于5课时的教案,完成不少于5课时的试讲,不少于1课时的说课。

每个研究生在技能训练结束后,必须进行1课时的汇报课。指导教师根据讲课评分细则(见附件1)评分,考核合格,方可记相应的学分。

(三)训练组织

教学技能训练由专业领域负责人组织,指导教师由各负责人推荐,报学院审核。鼓励和支持有工作经验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校外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参与教学技能指导(课酬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统筹解决

教学技能训练结束后,各专业领域提交各个研究生的原始评分表1

三、教育见习

(一)见习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第1学期进行,见习时间为1周。

(二)见习要求

1.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要求到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课程任选),并观摩学校管理活动和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2.小学教育专业领域:要求到小学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课程任选),并观摩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3.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要求到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习,听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5节,并观摩心理咨询室管理和团体辅导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领域:要求到中小学听信息技术课不少于5节,并观摩相关实验管理室管理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5.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思政):要求到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与本专业领域相关课程),并观摩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6.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要求到中学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课程任选),并观摩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7.学科教学(美术):要求到中小学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与本专业领域相关课程),并观摩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8.职业教育专业领域:要求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习,听课不少于5节(与本专业领域相关课程),并观摩班级管理活动(如班会等)不少于1次,参加专题报告或讲座的不少于2

(三)见习组织

见习工作由各专业领域负责人自行组织。对于要求到中学实习的专业领建议与学校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联系湘潭市一中集团所属学校(包括湘潭市第一中学、益智实验学校、湘潭市第十六中学、湘潭市第四中学

见习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必须提交《教育见习报告》(见附件2)1份和相关的佐证材料,以专业领域为小组,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教育实习

(一)实习时间

安排在第3学期进行,见习时间为1学期

(二)实习要求

1.教学实践。学生在实践基地导师和校内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教学实践工作。认真听课,每周听课应不少于4认真编写教案,精心试讲。独立讲授新课应不少于6授课前需经实践基地导师的批准;课后要认真评课,集体讲评次数应不少于2次;参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及阅卷等工作;积极参加实践基地的教研活动和学生的综合活动。

2.班主任实践学生应认真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了解学生和班级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实践,参与集体或个别学生教育工作(如家访、班干部工作);认真搜集和分析相关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应至少组织2次班级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团会、中队会等。

3.调查报告或学位论文材料的收集学生结合教育实习内容或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收集相关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和参考素材等,为撰写调查报告或学位论文做好准备。

4.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实践教学应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分别进行,学校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期,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实习组织

除了职业教育领域以外,其他专业领域实习工作由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统一组织。除了小学教育专业领域安排本市实践基地外,其他专业领域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在湘潭市一中集团所属学校,并充分发挥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在实习指导中的作用加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专业研究生的互动

2学期期中,学院组织相关报名工作,除顶岗实习外,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有特殊情况的,需要个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导师组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

参加学院组织统一实习的,实习单位教师指导费用由911精产区一区一区三区统筹解决,其他费用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负责。

实习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必须提交《教育实习报告》(见附件3和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以专业领域为小组,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五、教育研习

安排在第4学期进行,习时间为1学期要求研究生通过对教育实习的系统总结和反思,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有较大提高。

研习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必须提交《教育研习报告》(见附件4),字数不少于5000字,报告一般应包括收获与困惑、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和努力方向等。以专业领域为小组,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六、企业实习

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企业实习可采取企业调查、企业实习、企业现场教学等实践形式,使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过程和岗位能力需求,注重培养学生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生产资源和企业文化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的能力。

企业实习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负责。企业实习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必须提交《企业实习报告》(见附件5)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材料以专业领域为小组,送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其它

本办法从20179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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